关于开展2020年度
富阳区“富春特支人才”评价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根据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富委〔2016〕22号)和《杭州市富阳区“富春特支人才”评价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富人领〔2016〕2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0年度“富春特支人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价原则
“富春特支人才”的评价,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的原则,突出业绩贡献、企业认可和社会认同的评价标准。
二、申报对象
在我区工商注册且纳税的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工作,富阳产业发展急需,并对企业和行业作出一定贡献的实用人才。
三、申报条件
申报“富春特支人才”评价,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备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在企业产品研发设计、技术工艺改进(技艺作用发挥)、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或者具有某种绝招绝技、且在本单位生产和经营过程中能够解决重点或关键性技术及操作难题;
(三)签订五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
(四)未享受过富阳区相关人才政策。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填写《杭州市富阳区“富春特支人才”评价申报表》(附件1)和《杭州市富阳区“富春特支人才”推荐汇总表》(附件3)。
2.根据《杭州市富阳区“富春特支人才”评价指标体系表》(附件2)要求逐项提供材料,涉及需单位提供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并按评价指标体系表要求顺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
3.申报人提供的身份证明、主要任职证明、主要业绩成果(荣誉和奖励证书、专利证书、产品证书、成果鉴定等),与企业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须审核原件。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要求
采取个人自荐、企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向区人力社保局提交申报材料(纸质材料递交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1105室,同时将电子材料(申报表和汇总表)发送至rsjkfk@163.com,联系电话:63126963),相关申报表格可到富阳人才网下载(fyrc.fuyang.gov.cn),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
(三)注意事项
1.确保所有申报文件及资料,其内容必须是真实、准确、最新和完整的,不存在篡改、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隐瞒或重大遗漏。
2.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个人或单位,取消“富春特支人才”政策待遇,所在企业两年内停止申报资格。
3.2019年度至申报之间发生安全生产、群体事件、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和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不予申报。
五、评价流程
(一)资格审核。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审查材料,审查内容主要为申报人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度。
(二)初评筛选。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按《杭州市富阳区“富春特支人才”评价指标体系表》所列明的六大维度逐项给分,初评分数60分及以上人员进入答辩评审。
(三)答辩评审。区委人才办组织有关部门、相关领域专家开展答辩评审,并根据答辩情况给予评分。
(四)综合评定。根据初评和答辩评审评分结果,分别按照40%和60%的权重比例计算综合评定分值,并按综合评定分值择优确定“富春特支人才”建议人选名单,提交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公示公布。向社会公示审定人选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公布富阳区“富春特支人才”名单并颁发证书。
六、结果运用
“富春特支人才”,按照富阳区委、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享受相关政策,具体如下:
(一)购房租房补助按《富阳市人才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试行)》中第(5)类人才参照执行。
(二)子女优先统筹安排到富阳城区公办义务教育段学校或幼儿园就读(一般按照父母居住地或工作地相对就近原则)。
(三)免费参加区人社局组织的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活动。
(四)居留落户采取“一事一议”办法办理。
杭州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6日
来源:http://fyrc.fuyang.gov.cn/news/news-show-1647.htm